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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技能人才培养政策分层次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023-06-22   人社网厅官网   

一、出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技能人才培养政策分层次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背景是什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及视察贵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新国发2号文全力建设“四区一高地”及部省合作协议打造“技能贵州”部署,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进一步提升我省技能人才质量和数量。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通知》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资金效能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黔人社通〔2021〕39号)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了我省企业培训的相关制度,完善了“证书直补”系列政策,明确了技能人才培养政策经办流程,并提出相关工作要求。

三、《通知》对企业培训作出了哪些补充和完善?

为充分发挥培训稳就业促就业作用,《通知》明确要强化“以产定培、以企定培、以岗定培”导向,健全企业培训工作体系和机制,加大主动服务企业力度,不断完善重点关注企业名单,规范开展企业培训。一是建立规模以上企业培训指导制度。各地就业和全员培训联席会议领导小组要重点指导辖区内规模以上企业做好职工年度培训计划,用好“职工教育经费提取比例占工资总额8%,其中60%用于一线企业职工培训”及税收优惠政策,结合实际灵活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二是全面实施“以岗定培”制度。《通知》明确从2023年起,开展中长期项目制培训必须按照“先定岗、再定培”的原则组织实施。在开班计划中必须明确推荐就业岗位,并结合就业岗位精准组织中长期项目制培训。

四、“证书直补”政策有哪些变化?

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资金效能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黔人社通〔2021〕39号)基础上,《通知》结合职业技能评价制度改革需要和人才培养需求进一步拓宽规范了“证书直补”政策体系。一是扩大了“证书直补”对象。除企业职工、“五类人员”外,凡符合条件的其它城乡各类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用工、民办非企业单位用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通过自学或个人缴费培训或通过企业自主培养(含通过贵州省内备案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认定或职业技能竞赛)取得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可按规定给予劳动者或企业补贴。二是各地可按《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提高补贴标准。《通知》明确,在原有基础上,有条件的市州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30%。在机动车驾驶证证书直补范围中增加退捕渔民,凡我省建档立卡脱贫户、易地搬迁户劳动力和退捕渔民获取机动车驾驶证证书,可按规定申领证书直补,补贴标准最高不得超过1500元。

五、《通知》明确了哪几类技能人才培养政策流程?

《通知》是对《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高质量做好2022年职业技能培训和技工教育工作大力培养技能人才的通知》(黔人社通〔2022〕33号)文件的进一步补充,对可享受财政生均经费的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申请一次性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补贴、未享受财政生均经费的省属国有企业办学的技工院校申请培养技能人才补贴、符合条件的技工院校申请“两后生”预备制培训补贴的申请材料、申领环节、审核拨付等具体流程进行了详细明确。